2021年起广州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有了新变化
十二月二十三日,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就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》修订后业主投票比例的变动发出提醒。自2021年1月1日起,业主申请增设电梯时,应由具有专有部分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超过2/3的业主参加表决,且应经具有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超过3/3的业 主同意。意思是所有业主和专有部分面积的二分之一同意加电梯,这比物权法规定的三分之二要低。
在广州许多地区已成功增加了电梯。
声明中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,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。鉴于现行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》关于业主表决比例的第五条规定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268条规定不一致,因此,从2021年1月1日起,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268条的规定执行,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时,应由拥有2/3以上专有部分的业主参加,且应得到拥有2/3的业主的同意。
2016年颁布的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》,根据《物权法》的规定,提出了“两个2/3”的要求,即: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,应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意见,并应征得该单元或该幢房屋所有人的同意,该单元或该幢房屋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/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/3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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